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德一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21-00159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德一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德一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德一村(采购人指定具体运行维护地点)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建设镇德一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共9套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所有设施工艺均采用活性污泥法,各设施具体规模如下:
建设镇德一村 1 号站:处理规模 3t/d
建设镇德一村 2 号站:处理规模 3t/d
建设镇德一村 4 号站:处理规模 5t/d
建设镇德一村 6 号站:处理规模 10t/d
建设镇德一村 7 号站:处理规模 5t/d
建设镇德一村 8 号站:处理规模 10t/d
建设镇德一村 9 号站:处理规模 5t/d
建设镇德一村 12 号站:处理规模 5t/d
建设镇德一村 13 号站:处理规模 20t/d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德一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 9 套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服务期间需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具体涵盖以下费用及相关工作:
1.药剂费:用于污水处理过程中所需各类药剂(如消毒剂、絮凝剂等)的采购、运输及储存等相关费用。
2.人工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培训等费用,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操作能力,满足设施正常运行需求。
3.设备日常维护维修费: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各类设备(如水泵、曝气设备、格栅机、污泥处理设备等)进行日常巡检、保养、维修及零部件更换等相关费用,保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污泥处置费:按照环保要求,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及最终处置(如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的相关费用,确保污泥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5.水质检测费: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相关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格栅垃圾处理费:对污水处理设施格栅拦截的垃圾进行收集、清理、运输及合规处理的相关费用,防止垃圾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其他相关费用:因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过程中产生的环保等行政罚款,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还需承担与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相关的其他必要费用,确保项目服务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服务要求
1.运营核心要求:运营期内,供应商需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严格遵循节能降耗原则,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 2002)的一级 B 标准,且需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2.质量保证体系与服务承诺: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服务质量,完成污水处理厂既定的运营目标。需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运行稳定性、出水达标率、故障响应时间、维修完成时限等内容。
3.运行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如停电、设备故障、水质异常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定期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数据,包括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进水水质指标、出水水质指标、药剂投加量、设备运行参数等,形成完整的运行台账,每月向采购人提交运行报告,报告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
3)积极配合采购人及环保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运行数据、检测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配备足够数量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所有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熟悉污水处理工艺及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人员需具备丰富的设备维修经验,能够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同时,需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采购人责任与义务:
1)向成交供应商提供污水处理厂各设施的相关技术资料(如设计图纸、设备说明书等),协助成交供应商熟悉设施情况。
2)协调处理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对成交供应商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成交供应商的合理建议予以采纳。
2.成交供应商责任与义务:
1)严格按照本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运行维护服务义务,保证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应损失。
3)妥善保管污水处理厂的相关技术资料及运行台账,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采购人。不得擅自将本项目的运行维护服务转让给第三方,若确需分包,需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且分包部分不得再次分包,同时成交供应商对分包部分的服务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不达标或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等;若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设镇本街
联系方式:0418-8300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
联系方式:18041802074
邮箱地址:18041802074@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8780005250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804180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