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办公室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08
- 标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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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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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服务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12:5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1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综合开标室(3))。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综合开标室(3))。 | 预算金额 |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黄涛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3831061 | 采购单位 |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36090797 | 代理机构名称 | 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10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03831061 | 附件: | 附件1 | 9.8 办公楼物业(磋商).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综合开标室(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濮示范竞磋-2025-3 | 2、项目名称:物业服务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650,000.00元 | 最高限价:65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09005080D04398001001 | 物业服务第一标段(包) | 650000 | 650000 | 是 | 65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详见附件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综合开标室(3))。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综合开标室(3))。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9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综合开标室(3))。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pysggzy.cn/)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①本项目属于服务业。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政策规定,给予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 联系人:丁云祥 | 联系方式:1823609079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103 | 联系人:黄涛 | 联系方式:1370383106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黄涛 | 联系方式:137038310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