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华安县公安局委托,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350629]HAJCZX[GK]2025002-1、2024年华安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4年华安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629]HAJCZX[GK]2025002-1 项目名称:2024年华安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70,000.00元 采购包1(2024年华安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47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890,252.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软硬件安装调测,服务期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投标人为通信运营商的必须为经国家批准的、具有电信业务运营资质的通信运营商;(2)投标人为通信运营商以外的其他公司独立参与投标的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30 至 2025-07-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7-2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华安县公安局 地址:华安县平湖南路30号 联系方式:158606372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大同西路一巷1号 联系方式:1895967085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阿强 电话:1895967085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6月30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