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区档案史志馆馆库搬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未来城23幢1单元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YTYAK--2025012 项目名称:区档案史志馆馆库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区档案史志馆馆库搬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2,7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档案史志馆馆库搬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档案史志馆馆库搬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未来城23幢1单元5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确认并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否则报名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滨区档案史志馆 地址:汉滨区南山路与汪家梁路交汇处东北侧 联系方式:18329508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大未来城23幢1单元503室 联系方式:151915051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5191505120 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