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泾阳县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QSZB2025-020 项目名称:泾阳县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9,995.5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79,995.5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79,995.57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县城南片区污水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10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10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系方式:0293622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联系方式:029-3325304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浩 电话:15706029961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8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