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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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 行政区域 | 镇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6日 17: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9日 14:30 | 开标地点 | 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235.191302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何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86374077 | 采购单位 | 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安路4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92478080 | 代理机构名称 |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86374077 | 附件: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项目概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G-SL-2025026 项目名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51,913.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7,173.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37,173.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37,173.50 | 1,837,173.5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74,589.5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4,589.5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4,589.52 | 374,589.52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40,1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0,1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150.00 | 140,15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执行方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执行方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执行方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恢复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合同包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合同包3(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在有效期内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函或备案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镇安县永乐街道办新城社区迎宾路近水楼酒店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购买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每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请各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安路41号 联系方式:1899247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11703室 联系方式:15686374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15686374077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