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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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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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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采购 人 ”) , 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采购人所属 漳县公司 2026年原煤进行公开采购,诚邀有供货能力的合格响应人参加响应。
1.1 项目概况
本次 采购 为 采购 人下属 漳县公司2026年 原煤预采购量,数量为 5 .75 万吨(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1.2 采购 范围
本次原煤采购的范围为:2026年3 月至 20 27年3月期间,采购人下属漳县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煤供应,响应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将原煤运至指定地点交货。
具体交货地为: 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甘肃省定西市漳县盐井乡盐井村 。
1.3 资格条件
本次 采购 采用 线上 资格 审核 方式,有 响应 意向的 响应人 均可报名参加 , 并 上传 相关资质文件:
1.3.1 须为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
1.3.2 须具备相应供货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及收付款票据原件作为佐证材料):近年来在陕甘宁青川藏区域内水泥行业拥有良好供货业绩或在冶金、热电等行业,年供应动力煤规模不低于20万吨。
1.3.3 须提供近 一 年财务审计报告 , 或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 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
1.3. 4 在 采购人系统内及 区域内同业中 , 无不良供货记录 、 无 不合格评价 。
1.3.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以天眼查查询 、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
1.3. 6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响应 法实施条例》 相关规定, 响应 人 之间 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 响应 ,由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两家及以上 响应 人,不得 同时 参与同一项目 响应。
1.3.7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b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c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 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d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e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f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g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h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i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 天眼查”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j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k响应人在采购人组织的历次采购业务中选后弃标;
l响应人在采购人2025年原煤供应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1.4 采购 要求
1.4.1 响应 人 通过资格审 查 后 , 方可 购买 采购文件 、 递交 响应 保函 , 并参与 后续 响应 活动 ;
1.4.2响应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原煤质量指标进行报价(各子公司原煤质量指标有区别),本包件的具体指标为:
煤源地 : 新疆哈密 三塘湖石头梅煤矿 :
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5200 Kcal/kg;
2 )固定碳 — Fcd > 55 %;
3 )干燥基灰分—Aad≤10%;
4 )干燥基挥发分—Vad:2 5 -30 % ;
5 )全硫—St≤1.0%;
6 )水分:收到基水分Mt≤20 .0 %,内水 M inh≤7.0%。
说明: 响应 人应按照 采购 人提供的煤源地参考值客观 、 准确报价,进厂质量考核以发热量 及 内水为强约束指标, 采购 人可根据煤源地特性和生产运行实际 , 在上述指标基础上进行微调。
1.4.3 响应 人须严格按 采购 人规定的煤源地进行报价, 若 响应 人 中选 后 擅自 变更货源、掺假、 以 低价 中选 后 拒 不履约 , 或 提出 不合理 涨价要求等 违约 行为, 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 中选 资格 , 将其列入 采购 人惩戒名单 , 并 按约定 扣除 响应 保函 对应 金额的违约金。
1.4.4 响应 人 中选 后不得 擅自 变更货源源头;确需变更的 , 须 向 采购 人 提交 书面申请, 经对应 子公司实地考察、取样化验, 综合成本 测算 并 履行审批 流程 后, 方可予以调整。
1.4.5中选单位在供货过程中,执行如下验收规则:
a首批货物进厂后“先卸车后化验”,如质量合格则下一批次继续执行“先卸车后化验”,以此类推。
b首批货物进厂后化验结果不合格,由子公司书面致函要求整改,中选 单位下一批次货物进厂执行 “先化验后卸车”,质量合格予以卸车,质量不合格全部退回;
c 中选 单位连续 3次化验不合格,采购人所属子公司有权暂时要求其停供并书面要求在规定时期内整改,若整改后质量仍不达标,由采购人所属子公司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供应链管理部审核后可对其预分配量进行下调;
d 中选单位在中选 周期内月平均指标持续 3次(含)以上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次年不允许参加响应。
e 化验方式及结果以采购人质控管理办法规定为准,中选单位对质检结果存有异议,可申请共同取样并分送第三方机构检测。
1.4.6 若遇市场发生重大波动,价格上行时, 采购 人有权结合变动幅度、同 行 业对标 情况 、成本 承受 能力 等因素,按 采购人 制度 及规定 流程报批后 , 对价格进行 适度修正 与 调整, 调整 期间 中选 单位不得 发生 断供、停供、 减 供等 影响正常供应的 行为,否则 按 违约 处理 ;价格下行时, 采购 人有权 根据 市场 实际变化 ,按照统一规则及时进行下调, 中选 单位应 予以 接受并 严格执行 。
1.4.7 响应 人若出现以下情形的 采购 人有权取消其 响应 资格:
a 响应 人应 严格遵守国家资源开发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存在 违法开采、盗采 矿产 资源行为, 严禁 采购或使用无合法手续的煤炭资源 , 一经查实 存在上述行为的;
b 响应人未按采购人要求逐项上传相关资料,存在资料整体打包上传、漏传、错传等不符合规定情形的。
1.5 付款方式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 728号)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本次 采购按照水泥行业惯例设定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规则:
1.5.1响应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要求,在自愿接受采购规则特别是付款方式的前提下参与响应,并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进行承诺;
1.5.2按照水泥行业惯例,本次采购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为主,滚动结算, 账期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 60天 。
1. 6 采购 安排
1.6.1 采购组织人
采购人下属的招标中心为本次采购的组织人,负责本次采购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调事宜;
1.6.2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网上公开的方式,响应人须登陆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采购交易平台( http:// www.qlseps.com 以下简称 “ 采购交易平台”),按平台要求填报相关资料,上传资质文件,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入网审核。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发布、资格审查、文件售卖、网上开启、评审等流程,均在采购交易平台上完成。
1.6.3 购买 采购文件
响应人 通过资格审查后 , 须 在 202 6 年 3 月 1 0 日 - 30 日 期间(节假日除外),以电汇形式向 采购 人指定账户缴纳 1, 000 元 /包件 的 采购文件 费 用 (同一贸易供方购买包件数量不得超过3个)。 采购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将为响应人开通采购文件下载权限,文件费用一经缴纳。除采购项目终止采购的情形外,不予退还;若出现采购项目终止采购的,由招标中心退还已收取的采购文件的费用。
1.6. 4 响应 保函
1.6.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本次 响应 担保金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 、 电汇 等其他方式 。
响应人确认接受本采购文件要求并确定参与响应的, 须 在 202 6 年3月 3 0 日 1 2 :00前,以银行保函形式向 采购 人缴纳 响应 担保金 ,金额为 2 00,000 元 /包件 。 响应人须将银行保函 以PDF格式 作为 附件上传, 采购人确认收到符合要求的响应保函后开通网上响应权限。
1.6.4.2 响应 保函要求 :
( 1) 担保方式: 须为 见索即付的独立 或 分离式保函;
(2)保函受益人: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3)保函有效期要求: 自本项目开 启 之日起,有效期不 得 少于 90 天 。
1.6.4.3保函核验方式:
(1)线上核验:登录保函出具机构官方网站,输入保函编号、查询码、受益人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线下核验: 可 拨打955XX官方客服电话核验,或前往保函出具机构营业柜台现场核验。
1. 6 .4. 4若响应人提交的响应 保函存在真实性、有效性不足 ,或不符合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 有权不予开通网上 响应 权限、拒收 响应文件 ,或由 评审 委员会依法否决其 响应资格 。
1.6.4.5若 响应 人开具的为纸质保函,上传附件后须将 保函 原件现场递交或邮寄至 采购 人,邮寄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228号祁连山水泥集团204 招标 中心。
1.6.4.6 中选 单位 须 在合同签订前须 , 向 采购 人所属 对应 子公司缴纳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金额为 2 00,000 元 ,有效期为100天 。 若中选单位 持续供应 满 3个月且履约良好, 可向采购人所属对应子公司提交书面退还申请, 经 该 子公司同意 审核 后,可予以退还,但 中选单位 的 履约承诺及责任 不因此免除 。
1.6.4.7若响应人出现中选后拒不履约、违反本采购文件约定或其他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依据响应保函约定,向保证人索赔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以弥补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1.6. 5 缴纳 采购文件 费用 的账户 :
单位 名称 :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五泉支行
银行帐号: 2703002219200085151
响应 人缴纳标书费时须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如:QLSWZZB- X XXXXX - X XXX ),如 响应 人未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采购 人将不予开通相应 响应 权限。
1.6.7 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 202 6 年3月 3 0 日 1 2 : 0 0
(2) 响应 截止时间: 202 6 年3月 31 日9 : 0 0(逾期系统将自动拒绝受理)
(3)开 启 时间: 2026年3月 3 1 日 9 : 0 0
1. 7 评标方法
1.7.1本次 采购 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响应人仅限一次报价 。 整个评审 过程均在采购交易平台组织 实施 。 项目开启后,根据响应人报价排名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决议,淘汰经评审为“无效报价”的响应人后,根据响应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拟中选单位 。
1.7.2采购人充分尊重市场供给规律,坚持以“成本最优、能耗最佳、性价比最高”的核心原则,综合考虑煤源、质量、渠道、消耗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等关键因素,评审时按以下优先级择优选择中选单位:优先侧重国有生产矿方直采直供;其次考虑在源头企业取得第一手煤源,或在疆煤外运中拥有运力组织和保供优势的响应人;第三考虑从第一手大客户或其它渠道获取资源的贸易商。
1.7.3若响应人报价出现如下情形时,经采购人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列为“无效报价”并不予采纳:
a采购人根据响应人所报货源地出矿价并结合开标当日市场运价核算后, 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
b响应人的最低报价严重背离采购单位或项目组成员一致认同的市场供给规律或市场行情价格;
c响应人为恶意中选入围或降低产品(服务)质量所报的最低价;
d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不能响应我公司实质性要求,或附加我公司在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条件的;
e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曾低价中选却未履约的,或最低价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日常履约表现与保供能力较差的;
f响应人在天眼查或信用中国中有多项与采购项目业务类似的被告、被执行人、司法惩戒等违约记录;
g响应人无法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过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财务报表中显示存在负债率居高不下、现金流长期恶化、偿债能力较弱、实际认缴资本小于其负债等财务状况不佳的现象,有可能影响其实质性履约或违约后无法追偿的情况;
h响应人在公司系统内出现2次以上最低价中选后不履约或未实质性完成履约的;
i经评标专家(项目)组集体协商并征得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存在最低价不成立的其它原因。
1. 8 拟 中选 单位数量
本次采购 确定 1 家中选供应商, 该中选供应商同步纳入 2026年原煤合格供应商库管理,若出现直采单位或中选供应商无法保障供应的情况,将从本年度入围供应商中寻源补充,确保采购供应稳定。
1.9 调价原则
本年度原煤采购执行“矿价+运价”联动调价机制,具体条款如下:
1.9.1采购时确定原煤货款价格,若煤矿出厂价格发生调整,原煤货款价格按同幅度同步调整。
1.9.2运价以开标当日价格为基准价,若运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由采购人确定调整幅度,对供货价格进行统一调整;
1. 10 其他要求
为提高工作效率,响应人如若中选,签订合同前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办理合同专用电子签章。
1.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 公告在祁连山水泥 “采购交易平台”及“中国 采购响应 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 1 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民主东路 228 号祁连山 水泥集团 204
联 系 人: 闫国军
联系电话:0931-4900690
传 真:0931-4900690
电子邮箱: qlssneps@126.com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2026-03-10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