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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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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环境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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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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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螺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和螺洲古镇滨江文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仓发改审批(2025)3号批准、仓发改审批(2025)4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地方专项债券及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州仓山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螺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和螺洲古镇滨江文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
2.3 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86594.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933.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01.71万元。
2.4 建设规模:
项目提升总面积约45.3公顷。螺洲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游客服务中心(东片区)建设:游客服务中心3500平方米,附属绿化650平方米,配套电气工程1项,配套给排水工程1项。②停车场建设:螺洲大桥桥下停车场(北侧)1100平方米,修缮建筑20484.15平方米,保留建筑15113.04平方米,改造建筑5534.55平方米。③历史文化建筑修缮:纵一路(含1座2*20空心板桥)6510平方米,纵二路637平方米,纵三路(含1座2*20空心板桥)407平方米,纵四路660平方米,横一路(含1座2*20空心板桥)2454平方米,横二路2332平方米,横三路5387平方米,横四路864平方米,镇区巷路3729平方米。④景区道路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配套排水管网提升1项,配套雨水管网提升1项。⑤沿线立面改造:环岛路沿线立面改造4680平方米,街巷立面改造15480平方米。⑥服务驿站与旅游厕所建设:服务驿站建设6座,旅游厕所建设3座。⑦智慧街区设施建设:1项。⑧周边环境整治:22602平方米。 螺洲古镇滨江文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游客服务中心建设:东片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面积为3500平方米,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附属绿化650平方米,以及配套电气工程和给排水工程。②停车场建设:螺洲大桥桥下停车场(南侧)面积为110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片区停车场面积为2200平方米。③景区道路提升改造:包括游客服务中心配套道路、滨江路、2*20空心板桥、堤外滨江慢行道等。④滨江服务驿站与旅游厕所建设:滨江服务驿站2座,旅游厕所2座。⑤古渡口改造提升:古渡口历史节点提升9个,配套服务码头1个。⑥沿线国有公房修缮:田螺姑娘信俗文化中心、滨江文化中心,配套服务建筑。⑦沿线立面改造:对沿线建筑立面进行改造。⑧沿线环境整治:滨江绿地环境整治,防洪堤改造。⑨智慧旅游设施建设:建设智慧旅游设施。⑩排涝站建设:建设排涝站。
2.5 服务期限:
工程建设工期48个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6 项目管理目标
本项日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质量目标:项目管理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 ;
2.8 招标范围:
详见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协助建设单位执行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档案资料搜集;在项目实施阶段,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收集规整移交工作。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
工程设计管理:
/ 。
其他:
/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方案设计:
包括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及总平面图调整(若有),方案设计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单位审核。 。
初步设计: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相应成果须满足建设单位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审批。 。
施工图设计:
/ 。
其他:
/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模拟清单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经济指标分析、计量、询价、设计变更或因设计变更导致返工的工程量及单价的审核、现场签证单价与工程量的审核、工程结算审核。 。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
其他:
/ 。
施工项目管理:
包括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含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各项工作和各专业进行统筹协调。如: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服务应高度整合助力项目实现更快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等目标,设计、施工质量及功能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等。 。
其他:
/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
信息技术咨询:
/ 。
风险管理咨询:
/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
工程保险咨询:
/ 。
其他:
/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资格: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 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0 (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 0 (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8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07-24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6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8-14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不得要求招标人提供证据或陈述理由、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付款通知,保函出具银行须无条件付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本合同服务期限满后 28 天。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闽江大道306号禹洲金辉里地块一商贸楼2号楼5层02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8323231 ,传真: /
联系人: 江雅婕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仓山城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126号 ,邮编: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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