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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本服务条款适用于环境招标采购网用户,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服务条款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服务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服务条款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与环境招标采购网达成一致,成为环境招标采购网平台用户。阅读本服务条款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环境招标采购网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其发布的公司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我已经阅读并接受《环境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这表示用户与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二、服务简介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包括普通个人用户,免费企业会员,收费企业会员)注册时,必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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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环境招标采购网的注册帐号可以是英文、数字、字母、中文,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但是用户注册的帐号或者填写的昵称需要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机构的名称或者是它们的缩写。
(2)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笔名、艺名或者是他们的缩写。
(3)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文明或者带有侮辱性、攻击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4)您一旦注册成功,就成为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法用户,您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并同意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对您、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用户名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改变您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名重开一个新用户名。
(5)为避免用户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名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四、服务条款的修改及修订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公司将会在用户进入下一步使用前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如果您同意改动,则再一次激活“同意服务条款提交注册信息”按钮,视为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变动。如果用户不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本服务条款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条款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五、用户隐私制度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环境招标采购网)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在使用环境招标采购网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一旦您选择使用,即表示您已经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声明来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并接受本条款现有内容及其可能随时更新的内容。
1、本注册条款所涉及的隐私是指:在会员注册环境招标采购网网站帐户时,使用其它环境招标采购网网站产品或服务,访问环境招标采购网网页,或参加任何形式的会员活动、培训活动时,环境招标采购网会收集的会员的个人身份识别资料,包括会员的姓名、昵称、电邮地址、出生日期、性别、职业、所在行业、工龄,真实头像,籍贯,公司名称,QQ号码,公司地址,公司的产品以及服务简介,公司固话传真,公司主页,公司主要做的项目等。环境招标采购网网站自动接收并记录会员的浏览器和服务器日志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的IP地址、在线、无线信息、信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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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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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时,环境招标采购网可中止履行本注册条款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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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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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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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环境招标采购网会员帐号所含服务的信息储存及安全
北京中采高科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帐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负责。另外我们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环境招标采购网服务条款的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用户服务条款的规定,将会中断其用户服务的帐号。
十七、 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公告发布时间:2025-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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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金融业发展课题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31-00003 项目名称: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金融业发展课题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第一部分:项目内容 借鉴典型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秀经验做法,结合沈阳市金融领域独特优势和禀赋资源,聚焦金融高质量推进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沈河区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优势的政策建议,形成《高质量推进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金融改革的政策研究》报告。 一、形势研判与现状分析 (一)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金融现状分析 1.分析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和金融领域发展现状。 2.评估当前金融市场的结构、规模及其对区域经济的贡献。 (二)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 1.探讨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及其对周边地区的影响。 2.分析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促进区域内外贸易和投资中的具体表现。 (三)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对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影响 1.分析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影响。 2.预测未来经济金融趋势对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金融改革的潜在影响。 二、评估已出台政策效果 (一)金融改革政策梳理与分析 1.对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实施的金融改革政策进行系统梳理。 2.分析已实施政策在促进金融创新、市场开放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效果。 (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1.评估已出台政策的实施情况,包括政策的落地效果、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 2.分析政策实施对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商贸活动的实际影响。 三、收集市场主体政策诉求 (一)企业政策诉求收集 1.调查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对金融改革政策的看法和需求。 2.收集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诉求。 (二)金融机构政策诉求收集 1.收集区内金融机构对深化金融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2.探讨金融机构在支持商贸活动中的角色和期望。 四、给出政策建议 (一)短期政策建议 1.提出短期内可实施的金融改革措施,如优化融资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等。 2.建议如何调整现有政策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二)中长期政策设计 1.设计中长期金融改革策略,包括金融市场开放、金融监管创新、跨境金融服务等。 2.提出系统性改革方案,以支持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通过这一研究提纲,可以系统地分析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融改革现状,评估政策效果,并基于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以促进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发展和深化金融改革。 第二部分:项目必要性及要求 1.项目任务重大、时间紧急。 2024年10月,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正式获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积极落实辽宁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时提出的“要锚定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区域金融中心定位”要求,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亟需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功能,高质量推进开发区深化金融改革,针对更好服务金融改革大局进行前瞻性、系统性谋划。 2.项目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泛。 项目研究立足于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定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沈阳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如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产业转型升级背景、现状、优势以及特点,分析现有金融改革发展政策的效果,探讨如何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通现有金融改革的难点堵点,提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突破性、可操作性的金融改革思路和举措。课题研究要基于国际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的基础理论,立足金融政策实践与可落地性、可操作性,综合运用文献综述、政策梳理、实地调研、案例分析等方法,围绕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战略定位、发展目标、重点举措多个方面开展研究。 3.项目对研究团队履历经验要求较高。一是 要求专业研究机构具有广阔的经济金融视野,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有权威、专业、独到的认知和判断,对国家和地区金融政策制定的逻辑、背景、目标和预期效果有深度的理解,能够结合区域经济金融特征,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提出符合地方实际同时服务国家大局的金融改革建议。 二是 要求专业研究机构团队具有较强的相关研究经验。要全面掌握国家和地方金融发展目标和政策体系,具有相关工作基础和丰富的经验,近5年以来承接过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规划研究。项目主持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课题组成员在区域经济金融改革发展相关领域经验丰富。 三是 课题负责人必须承诺有足够时间从事本课题研究,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要亲自组织修改、汇报、评审等关键节点工作。 四是 研究团队成果转化能力强。研究成果能够较好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有效助力地区金融改革的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12个月内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5日23时59分至2025年04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步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 联系方式: 024-22506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024-31205855 邮箱地址: lnysyzb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楠、高飞 电 话: 024-31205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