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村街道老码头公园海河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BJFHGJ-2026-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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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村街道老码头公园海河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3日 18: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2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70.079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岩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22074405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西半圆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58698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22074405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村街道老码头公园海河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BJFHGJ-2026-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村街道老码头公园海河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BJFHGJ-2026-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新村街道老码头公园海河护栏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FHGJ-2026-011 项目名称:新村街道老码头公园海河护栏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795万元 最高限价:170.0795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170.0795 | 170.0795 | 其他安装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8)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到 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 方式:凡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与代理公司联系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西半圆路28号 联系方式:022-25869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层 联系方式:15522074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岩 电 话:15522074405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