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2026-3-03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局机关大楼,雁塔西路办公区,小寨路税务所等3处办公区提供综合物业保障服务、工程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环境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会议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绿色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以及其他零星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期限满前30日内,经采购方考核,中标人服务项目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下年合同;考核不合格或采购方认为中标人服务项目不及服务要求的,采购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至 2026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方式:免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座15层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83号 联系方式:廉老师029-8846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徐闫靖双、李瑞洁、戈迪029-81206622-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闫靖双、李瑞洁、戈迪 电 话: 029-81206622-841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