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采购车辆加油服务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4-00642
项目名称:采购车辆加油服务供应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100
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所属加油网点覆盖鲅鱼圈区即可,对采购人所属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2、为采购人所属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确保车来即加。
3、提供一车一卡加油服务,车卡绑定,配合采购人履行相关加油程序,以及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检查。
4、在油品供应紧张时,优先保证采购人所属车辆加油。
5、确定专人对采购人所属车辆加油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协调加油咨询、投诉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6、为采购人车辆加油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特殊情况除外。
7、可以提供15天以上的加油监控,随时备查车辆加油情况。
二、质量要求
1、保证出售油品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如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4S店或一级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加油站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且该报价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5%~6%)。供应商按照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P0为基础,所有不同标号成品油按照统一的折扣进行报价。比率最高限价为100%。(注:0<报价折扣≤100%。例如:原价格100元,折扣率95%,则供货价格为95元)。
四、结算方式
1、实际付款金额=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投标人所报比率×实际用量。
2、如果投标人的加油站网点新增了其它油品,也将按照报价所报比率进行加油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全天24小时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800000
最高限价(%):100
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所属加油网点覆盖鲅鱼圈区即可,对采购人所属车辆提供加油服务。
2、为采购人所属车辆提供绿色通道,确保车来即加。
3、提供一车一卡加油服务,车卡绑定,配合采购人履行相关加油程序,以及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检查。
4、在油品供应紧张时,优先保证采购人所属车辆加油。
5、确定专人对采购人所属车辆加油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协调加油咨询、投诉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6、为采购人车辆加油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特殊情况除外。
7、可以提供15天以上的加油监控,随时备查车辆加油情况。
二、质量要求
1、保证出售油品质量和计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如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4S店或一级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加油站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且该报价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5%~6%)。供应商按照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P0为基础,所有不同标号成品油按照统一的折扣进行报价。比率最高限价为100%。(注:0<报价折扣≤100%。例如:原价格100元,折扣率95%,则供货价格为95元)。
四、结算方式
1、实际付款金额=当期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价格标准×投标人所报比率×实际用量。
2、如果投标人的加油站网点新增了其它油品,也将按照报价所报比率进行加油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全天24小时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递交至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觅迅》视频会议软件进行线上远程会议方式进行(会议号:47691046密码:0055)。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作为开标期间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如未使用,备份文件不作为存档资料。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营口开发区青龙山大街中段
联系方式:0417-6214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南段号房回迁楼C区17号楼
联系方式:0417-6196918
邮箱地址:254210006@qq.com
开户行: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550700102000006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利、景一村
电 话:13840770002、0417-619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