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903-HXZC-C2026-0010 项目名称:盐龙街道雨水管网维修疏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3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324640.00元 采购需求: 第四章 采购需求一、标的内容: 1、项目名称:盐龙街道雨水管网维修疏通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境内。 3、预算金额:1783600.00元 4.最高限价:1324640.00元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成交供应商接到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的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延迟。如不能按期完成节点工期或未按期竣工,成交供应商按0.2万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7、招标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区域雨水管网排水能力,对盐龙街道境内世纪大道、鹿鸣路、东进路、振兴路、黎明路、方向路、明志中等主干道约62公里雨水管网检测疏通,对易淹道路雨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并提供一年的及时排水服务。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二、现场踏勘 1、投标供应商应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应当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消极怠工或要求增加费用。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供应商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盐城市盐龙街道境内,包括雨水管网的管道疏通及维修、管道溯源检测并出整改方案及报告等,盐龙街道境内世纪大道、鹿鸣路、东进路、振兴路、黎明路、方向路、明志中等主干道约62公里,具体内容作如下说明: 共8条雨水管网的管道疏通及维修,其中(1)明志路(东至黎明路,西至火炬路)有1150m;(2)东进路(东至黎明路向东尽头,西至东郭路)有7300m;(3)鹿鸣路(东至204国道,西至冈沟河;东至同力建材东,西至龙郭路)有4570m;(4)世纪大道(东至204国道,西至龙郭路)有7930m;(5)益民路(南至世纪大道,北至青年路向北尽头)有4510m;6)火炬路(南至智慧路,北至致远路)有6310m;(7)振兴路(南至智创园二支路,北至振兴路跨蟒蛇河大桥桥南侧)有13120m;(8)黎明路(南至盐渎路,北至明志路)有6230m;合计为51120m。 管道溯源检测并出整改方案及报告:10000m 并对易淹道路雨水管网提供一年的及时排水服务。 三、其他 1、投标报价要求 1.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1.2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四、投标报价的方式 1、固定单价报价。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采购人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招标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除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全费用单价和合价。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清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全费用单价、合价。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全费用单价和总价。 3、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依据 3.1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及其补充通知; 3.2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3.3 有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3.5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人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 4.1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如有)、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五、最高限价(预算)的编制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全部费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现行工程造价有关文件规定。 (三)、全费用单价按市场询价进行确定 依据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附属措施、赶工措施、施工便道、安全防护设施、临时设施,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含施工用电)、材料检测费、工程款支付的财务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按9%计)、现场清理、市场风险、地方矛盾处理费、材料二次搬运、竣工面的清洁、清除杂物、水电费、成品保护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等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等确定工程预算价,根据工程预算价确定最高限价。 六、其他说明 1、工程质量、施工等特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清单等; 2、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确认,此相关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结算不增加相关费用; 3、关于沿线建筑物、构筑物、电线杆、给水管线、雨污水管线、管道、井等的保护及修复,此相关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结算不增加相关费用; 4、本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虽未列明但根据现场情况、施工规范及通用做法为完成该清单项而必须实施的工作内容,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除变更外,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5、本工程预算按增值税一般计税(税率:9%)模式计税; 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时不得改变不可竞争费、规费和税金,否则引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元为单位)相符,报采购人和预算编制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按实结算。 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10.供应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1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内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其他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内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磋商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3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时间:2026-03-3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 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 联系人:张建萍 联系电话:0515-88638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联系人:张高玉 联系电话:1808218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高玉 电话:18082180178 附件:JSZC-320903-HXZC-C2026-0010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