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市人民体育场国控站点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4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XYLJDB-2026-01 项目名称:市人民体育场国控站点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接采购人通知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人民体育场国控站点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人民体育场国控站点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等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注:各供应商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需赋加二维码,并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码截图);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注:网上引用图片时,需标注来源出处如网址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至 2026年03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6)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 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5)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6)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1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为顺利推进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加密,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纸递交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三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48号 联系方式:1552931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投资集团华山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三层 联系方式:1552911050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弋渲 电话:15529110508 陕西投资集团华山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