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LCG-RA2026004 项目名称:2026年度瑞安市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年度瑞安市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年度瑞安市林业案件技术鉴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202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瑞安市新湖商务大厦23幢8-11层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577-65646170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646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瑞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农行大厦1403室 项目联系人:潘仁勋 项目联系方式:15158612303 质疑联系人:徐伟 质疑联系方式:1586945235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