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208号】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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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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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1日 14:2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2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5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37594000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5-25800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西佳田塞纳城三期雅苑10号楼幢单元1层、2层102铺、103铺、202铺、203铺号房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537594000 |
公告内容文档 | |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6-6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5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6208号-1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550000 | 550000 | 是 | 55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示范区管委会室内保洁面积约15600平方米,室外道路及停车场约23800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约21100平方米,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内容: 示范区管委会院内环境清洁保洁、绿化养护、水电综合维修、会务服务及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一年。 (6)服务地点: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承诺);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3)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6年03月12日 至 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3.方式: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67158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方式:0375-2667637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办公室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58000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巨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凌云路北段西佳田塞纳城三期雅苑10号楼幢单元1层、2层102铺、103铺、202铺、203铺号房屋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75375940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7537594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