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测监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MDZJ-2026-0302 项目名称: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测监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7,56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1,975,568.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监测周期为300天,其中施工期间270天,竣工后30天。 采购包2(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控): 采购包预算金额:912,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监控周期为300天,其中施工期间270天,竣工后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2)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包1)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 采购包2(广清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一期)下穿铁路桥孔工程铁路设备安全监控)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至 2026年03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75号名都汇六层会议室,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2)供应商需要在开标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4)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供应商应按规定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若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磋商及二次报价的,磋商小组有权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 5.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87,568.00元,其中采购包1为1975568.00元,采购包2为912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公路大厦 联系方式:0763-3382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75号五层501室 联系方式:020-369928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凤馨 电 话:020-36992829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0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