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宇超40亩用地范围(淦森龙以东)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JKQ2026-01 项目名称:宇超40亩用地范围(淦森龙以东)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5395.61 元 最高限价:815395.61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附有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1.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1.1-1.6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 00:00 至 2026年03月19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03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17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6年03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三楼17号开标室(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并参考网站-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点击此链接(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service.html)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务必请仔细阅读后下载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并参考网站-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点击此链接(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service.html)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务必请仔细阅读后制作磋商文件并上传;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磋商文件至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风路1号 联系方式:17379560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1188号商务中心D座九玺广场九楼905、907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女士 电话:13507959382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