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624-00061
二 、 项目名称: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旁江街22号45-40
中标(成交)金额:1,039,000(元)
评审总得分:91.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项目
服务类
名称: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拟变更点位选择、新增点位选择、拟变更点位监测服务、标准站房建设服务、智慧化系统、变更点位设备搬迁服务、新增点位设备搬迁服务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服务标准:提升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新建或调整后的自动监测站房符合《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总站气运管字〔2024〕62号)要求,严格遵循HJ193、HJ655等标准规范监测流程,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建设智慧化自动监测站房:按照国家总站最新技术规定及《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实现站房的智能化管理,包括环境参数监控、设备运行状态报警、视频安防和数据采集传输等功能,保障站房管理符合国家智慧监测建设标准。保障设备拆卸、搬迁及安装的规范性:严格按照HJ193、HJ655等国家安装验收技术标准开展设备安装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确保设备运维符合国家环境监测设备管理规范。保障设备搬迁过程安全有序,新点位采样口设置严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664-2013)的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的核心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长波、张喜庆(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3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宽甸分局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婆娑府街60号
联系方式:0415-513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虹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宽甸镇新兴西街政府住宅楼1、2层113铺
联系方式:0415-583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5-58361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6-210624-00061采购文件(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取自盖章宽甸省控站点搬迁比对和新增点位项目投标文件最终.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