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7-LYGZ-C2026-0003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2025年度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1.8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57897.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赣榆区班庄镇境内。 1、五四水库放水渠:新建1.0×1.2(宽×高)矩形渠道610m;新建Φ30放水口6座;新建2m长渠桥2座、4m长渠桥5座、10m长渠桥1座。 2、五一水库放水渠:新建0.8×0.8(宽×高)矩形渠道490m;新建Φ30放水口4座;新建2m长渠桥1座、4m长渠桥2座。 3、三八水库放水渠:渠底清淤110m,共72.60m3;渠底罩面121m2;现状渠道维修110m。 4、上闫庄村送水支渠:渠底清淤625m,共167.56m3;渠底罩面718.75m2;现状渠道修复100m;新建分水井1座。 5、接庄西河闸增加排架、工作桥、闸门及启闭机一套。 6、坡石桥村北排水沟拆建1.5×1.6m(宽×高)箱涵一座。 工期:2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2.支持绿色发展 3.①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4.②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5.③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相关要求。 6.④为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竞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8.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10.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2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6-03-2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2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4、对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项目,请供应商按实填写;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响应格式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供应商给按照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如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文化路西首 联系人:王星 联系电话:13675278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82号兴亿达大厦12楼1211室 联系人:秦绪通 联系电话:1889662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绪通 电话:18896626767 附件:第三方评估意见.pdfJSZC-320707-LYGZ-C2026-0003采购文件.doc连云港市赣榆区2025年度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清单.xls连云港市赣榆区2025年度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图纸.pdf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