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拜城县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cs-2026-014 项目名称:拜城县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县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16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以推进地籍图全覆盖为目标,以已有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加强地籍测绘、推进成果整理为重点,采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夯实完善地籍数据,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并注重利用基础地理、实景三维、国土调查等数据,分类型、分层次、分步骤推动构建全域覆盖、要素齐全、现势有效的地籍“一张图”。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成果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已登记宗地的图形数据,入库上图并汇交到部(详情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截止到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正式成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3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拜城县解放路49号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7332679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东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1500305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袁志华、陈根 电 话:15003058013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