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012-JSYS-G2026-0003 项目名称:江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运输及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550万元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年。不排除因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等原因导致外运处置量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受政策性文件变化、江都区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运(该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危废生产许可证即可视为该项目投运)等因素影响,本飞灰外运填埋处置合同将可能提前终止,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投标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或飞灰专用填埋场豁免填埋飞灰的资质(提供豁免证明、现场照片、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等证明材料),或者核准经营范围包括废物类别HW18及废物代码772-002-18的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照片、立项批复、环评批复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如委托第三方运输,须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及第三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二、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0.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1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江都区仙女镇龙城路3号 联系人:方勇 联系电话:0514-86527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706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4-86356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4-86356366
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JSZC-321012-JSYS-G2026-0003采购文件.doc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