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1000
项目名称:沈阳市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74300
最高限价(元):1174300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核心服务内容包括四大类,具体服务明细如下:
1.数据采集与整合服务
(1)采集性服务:在沈阳生态环保 110 系统平台上对部平台、12345 热线等全口径信访投诉信息数据(涵盖人访、信函等形式)予以采集对接;根据不同污染类型(如异味、畜禽养殖、水污染等)采集相应投诉信息;采集全口径信访处理情况(如超五天未办结、重点案件回复情况、退件情况等);采集汇总全口径台账、分类表格;对收集到的环境信访数据进行系统整理和分类;每日重点案件档案汇总。
(2)整合类服务:筛选统计特殊类信访案件(如不满意件、预警件、0 星件、不合理诉求件等);统计投诉量前十、重复件、高频件等并标记重点投诉单位;统计各平台投诉量及各污染类型占比、重复隐患等;将环境信访工作(来信、来访)季报表进行信息整合;细化特殊类信访案件(如预警、敏感)数量。
(3)分类化服务:细化重点投诉类型(如异味、施工噪音);定期对各类数据表格、文档进行归类存档,并统计数量;对全口径投诉案件数量、类型进行研判分析并形成报告;对信访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和总结,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影响因素;各平台投诉数量、类型研判与往年分析对比;通过系统对日、周、月、专报等发布上传。
(4)可视化服务:对照需求制作信访业务培训体系 PPT 模型(如标准化、系统化、表格化培训素材);汇总各级信访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可视化数据整理文档;依托数据形成专题需求数据模型可视化展示分析;依托数据形成生态环境信访典型案例、典型问题汇编。
2.智能优化与分析服务
(1)数据转化服务:对全渠道信访数据进行同比等分析工作;对全市投诉前十问题并与往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重点指标、不满意信件数量对比分析;对数据进行清洗、挖掘,出具环境信访问题的趋势、热点和潜在风险报告;定期分析近期信访工作重点,提供数据支撑。
(2)督察、督办产品服务:对信访案件实施复查回访服务;对办理情况文件材料进行汇总服务;盯办、督办以便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委派督察整改工作;通过系统对案件进行复核、对比;对重点舆论情况案件信息进行核查。
(3)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产品:全渠道信件处理全流程辅助服务;全渠道信件通过系统对接市本级平台;通过数据分析形成对应通报产品。
3.预警与风险防控服务
(1)区域性分析服务产品:开展区域信访举报专题分析;开展重点案件重访信息分析;统计各渠道敏感件、疑难件办理进度;统计专项行动检查材料完成情况。
(2)类型化分析服务产品:对全市区域性异味、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施工噪声问题建立与完善 1 源 1 账 1 档。
(3)行业性分析服务产品:撰写行业分析报告,详细阐述各行业信访数据的统计结果和分析结论,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潜在风险。
(4)稳定性分析服务产品:统计汇总不稳定因素排查表;汇总统计重点人员是否入库信息及未入库人员情况;通过系统完成排查稳控、接访等相关工作;敏感时期通过系统汇总排查信息;汇总统计来信人员案件进程及是否化解信息。
4.效能跟踪与效果评估
(1)年报数据服务与动态展示:通过对全年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形成年报;通过系统上传各渠道办件信息并完成数据积累、污染类型统计及办件人员办理数量;根据单位需求,对积累数据从时间、分类等多维度进行分析,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开展环境信访投诉分析评估(包括信访数据的收集归类统计、定期统计分析、信访形势研判预警、重点信访件回访、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协助信访规范化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5日13时00分至2026年03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1世纪大厦B座),本项目须网络递交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4-23419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925220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于晓琳、孙庆超、李芳
电 话:024-23925220/2324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