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91-SZJX-G2026-0010 项目名称:2026年园区道路保洁综合服务(第二批)道路部分一 预算金额:34998.489400万元(采购包1:5298.557700万元;采购包2:6680.748300万元;采购包3:6111.633100万元;采购包4:6005.990500万元;采购包5:5770.767100万元;采购包6:5130.7927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各标段预算 采购需求: 包1:金鸡湖街道道路A标,服务范围北至娄江、南至中新大道西(含)、西至星杭街(不含)、东至星湖街(含),养护总面积214.55(万平方米)。 包2:金鸡湖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北至现代大道(不含)、南至金鸡湖大道(不含)、西至星港街(不含)、东至星湖街(不含),养护总面积176.66(万平方米)。 包3:金鸡湖街道道路D标,服务范围北至园区23号河、南至斜塘河、西至星湖街(含)、东至钟南街(含),养护总面积251.83(万平方米)。 包4:斜塘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北至港田路(不含)、南至东方大道(含)、西至星塘街(含)、东至吴淞江,养护总面积290.38(万平方米)。 包5:胜浦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西至钟南街(不含),北至现代大道(不含),东至青秋浦,南至吴淞江,养护总面积228.36(万平方米)。 包6:唯亭街道道路C标,服务范围东至阳澄湖大桥东侧 西至城北公路(含),南至阳澄大道(含),北至阳澄湖南,养护总面积244.32(万平方米)。 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机械化保洁、步行保洁、垃圾收运、人行道快速冲洗及深度清洗作业、小广告及油污清理、快车道清拣车作业、综合保洁车作业、专项保洁车作业等综合保洁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计划2026年5月1日至2029年4月30日,实际进场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5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采购包6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预留措施为联合体形式预留。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投标协议书》中须明确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得低于3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本身符合享受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以不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采购包3 1.无。 采购包4 1.无。 采购包5 1.无。 采购包6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为苏州工业园区环卫信息化监管系统提供运维或为苏州市环卫作业质量第三方测评的供应商,以及与上述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及其他相关的采购活动。 4、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6、如不同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8、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 、13675197356、13675197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8964、18261002950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六楼 联系人:任雪杰 联系电话:0512-62871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张瑾(项目负责人)、丁亚萍、汪业超、梅俊、彭煜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项目负责人)、丁亚萍、汪业超、梅俊、彭煜 电话:0512-65200361
附件:03附件三至附件十九.docx04附件二十 :环卫信息化设备要求.docx05附件二十一:果壳箱、灭烟器及配件安装更换维护要求.docx06附件二十二:考核办法.docJSZC-320591-SZJX-G2026-0010采购文件.doc02附件二道路(第二批)道路类标段信息一览表.xlsx01附件一:道路类 标段划分标段图.doc07附件二十三:履约保函.docx08附件二十四:环卫项目人员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docx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