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段家河镇基层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TH202606 项目名称:段家河镇基层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基层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基层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段家河镇基层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旬阳市段家河镇街道68号(段家河财政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旬阳市段家河镇街道68号(段家河财政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文件须知: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进行获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旬阳市财政局段家河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旬阳县段家河镇街道68号 联系方式:741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壹号院4栋2单元2004室 联系方式:173493929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行义 电话:17349392975 陕西途恒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