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监测船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5683
项目名称:2026年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监测船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一、项目需求:
本项目租船主要用于以下项目外业调查:1、辽宁省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监测项目; 2、辽宁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 3、其他临时性近岸监测及科研调查项目。租用船舶主要工作内容搭载科研人员并精确运送到预设站位、为科研人员提供样品采集设施和样品前处理预处理空间、协助科研人员进行样品采集、为科研人员提供餐饮和休憩场所等。
预计需求租赁天数:大型船舶25天;中型船舶15天。
1、工作范围及站位
辽宁省渔业水域监测服务范围为辽东湾、黄海北部海域,约65个站位;其他近岸监测作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等近岸区域;
2、工作量及船舶需求
渔业水域监测每年监测5月份和8月份开展2个航次,每个航次出海约11-14天,采用大型船舶;生态灾害预警监测和其他临时性近岸监测、科研调查视项目采用中型船舶,约15个航次(天)。综上所述,大型船舶约25天,中型船舶约15天。
3、船舶技术指标要求
大型船舶:
(1)船长不低于28米,船宽不低于5m,平均航速8节以上,前后甲板不低于20m2作业面积;
(2)船舶主机功率不低于300马力,有副机具备发电功能,能够提供220V稳压电源。
(3)具有夜航能力,夜航期间,能够至少提供6名以上的监测人员住宿,并且能够提供三餐服务。
(4)根据近岸海域调查的特点要求,船舶具有不低于25天的续航能力,船舶平均航速8节以上,最高可达10节以上。
(5)具有准确可靠的导航定位系统和通讯系统。
(6)船证手续齐全,船舶人员配置合理,能够各司其职,保证船舶顺利安全航行。
(7)船舶要求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不得存在影响样品质量控制的污染来源。
(8)为满足海水样品保存要求,船舶应配备冷冻、冷藏设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应不低于500L。
(9)船舶应具有船用吊车或塔吊,能够满足货物或仪器设备装运转移;船两侧能够固定安装采水器和绞车等采样设备,分别能够满足水质分层采样、沉积物采样以及生物生态采样的需要。
(10)船舶须有充分的安全性能,船舶配备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11)船长及船员应熟悉本职业务,明确调查任务对船舶的作业要求,并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完成调查任务;应按计划完成备航和安全检查、教育工作,能按时出海作业;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船舶的行动应尊重现场监测人员的意见。
(12)需具备休渔期出海调查的手续或条件。
(13)船舶租赁期间,由于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船舶需要避风的,采购人按照2000元/天标准对中标人给予补偿。
中型船舶:
(1)主机功率不低于100马力,船长不低于15米,具备采集水质、沉积物、生物生态样品设备设施和采样和前处理空间;
(2)具有准确可靠的导航定位系统和通讯系统。
(3)手续齐全,船舶人员配置合理,能够各司其职,保证船舶顺利安全航行。
(4)船舶要求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不得存在影响样品质量控制的污染来源。
(5)船舶须有充分的安全性能,船舶配备救生衣等救生设备。
(6)船长及船员应熟悉本职业务,明确调查任务对船舶的作业要求,并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完成调查任务;应按计划完成备航和安全检查、教育工作,能按时出海作业;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船舶的行动应尊重现场监测人员的意见。
(7)需具备休渔期出海调查的手续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每航次调查前签订调查合同,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内容和实际工作天数核算航次费用,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方按照财务流程付款。
2、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3、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4、验收报告: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5.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4、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5、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需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4日23时59分至2026年03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如未携带将导致废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自行解密投标文件需携带CA锁、笔记本电脑、上网设备(无线网卡或手机热点、或其他可以和笔记本电脑匹配的上网设备),调试完毕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进行操作,并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如未进行解密将导致废标。 ★5、本项目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前15分钟内需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开标时间到达后自行解密投标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响应文件提交: 开标前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投标(响应)无效; 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以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投标人需在开标结束后当天邮寄投标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隋鑫,电话:0411-84618167,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59号数控大厦7楼722房间。 ★7、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和手机号码(用于评标现场咨询),如已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时限内未解密文件或未最终报价,且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0号
联系方式:0411-84691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佰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559号1单元7层2号722房间
联系方式:0411-84618167
邮箱地址:wzsb2005@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佰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699696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凤君、隋鑫
电 话:0411-8461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