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189号】新城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惠洼村道路、西滍村基础设施、东太平村道路)项目第3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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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城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惠洼村道路、西滍村基础设施、东太平村道路)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4日 14:3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17日 08:4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44.1324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会柯 郑兵 朱登凯 刘伟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5-6186606 15937575727 | | 采购单位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顶山市宏图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5-26679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200米盛润广场4号楼3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5-6186606 15937575727 |
公告内容文档 | | 项目概况 新城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惠洼村道路、西滍村基础设施、东太平村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平示采磋商-2026-4 | | 2、项目名称:新城区2023年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惠洼村道路、西滍村基础设施、东太平村道路)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10,808.47元 | | 最高限价:1310808.47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平公资采2026189号-3 | 第三标段 | 441324.36 | 441324.36 | 是 | 441324.36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主要施工内容有混凝土道路破除与修复、排水沟清淤、新砌排水沟,太阳能路灯,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和标线工程。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第1标段:滍阳镇惠洼村道路项目; 第2标段:滍阳镇西滍村基础设施项目; 第3标段:东太平村道路项目。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标段。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6年03月05日 至 2026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磋商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6年03月1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注意事项:本次采购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磋商现场,磋商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信息 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联系方式:0375-2667637 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44073608N 联系电话:0375-266788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 | | 地址:平顶山市宏图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 | 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66795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200米盛润广场4号楼30层 | | 联系人:王会柯 郑兵 朱登凯 刘伟鹏 | | 联系方式:0375-6186606 159375757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会柯 郑兵 朱登凯 刘伟鹏 | | 联系方式:0375-6186606 159375757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