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力外网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1641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力外网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0300
最高限价(元):710300
一、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会〔2024〕3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采用自筹资金。为保障电力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建筑电气规范及项目整体建设需要,规范招标流程及降低项目实施风险,现启动对该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招标工作:
1.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力工程设计。
2.项目地点:锦州滨海新区伊山路以南、辽中街以东、海湾路以北、辽东大街以西区域。
3.项目规模:供电电源及电压目前图纸方案,电源采用10kV供电,主电源(平时用电+电采暖)电源引自舟山变电站,备用电源引自娘娘宫变电所。外线10kV供电线缆由红线外接入本项目1#动力中心。
校园总装机容量(以下为暂估容量及初步方案,最终以供电公司出具的供电方案答复单显示为准)
主电源装机容量:16800KVA(平时用电+电采暖)
备用电源装机容量:8000KVA(二级负荷备用电源)
变压器分布
1#动力中心:主电源变压器设置情况:1#动力中心内4台1600KVA+图书馆1台1600KVA+室外变压器3台800KVA。
2#动力中心:主电源变压器设置情况:2#动力中心内4台1600KVA+室外变压器2台800KVA。
备用电源变压器设置情况:1#动力中心内1台1600KVA+图书馆1台1000KVA+室外变压器2台800KVA。
1#动力中心装机容量8800KVA;2#动力中心8000KVA;校园总备用装机容量:4200KVA。
电力工程需覆盖全区域,包含供电线路、配电设施、接地防雷等,满足校园一期教学、科研、生活全场景用电需求。
4.建设目标:设计方案需遵循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经济实用、可扩展原则,所有材料均要求为国家优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应技术规范的规定,适合校园长期用电需求,兼顾施工便捷性与后期运维经济性,预留未来校园发展用电扩容空间。
5.项目工程概算:3090万元(包括安装费、主材费、设备费等),纳入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到位。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服务体系。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近3年内完成过三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设计团队需配备电气等专业持证人员,团队成员近3年内有同类项目设计经验优先。
5.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6.外省企业需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注册登记及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工程主要招标目的及招标范围
(一)招标目的
1.通过规范招标引入具备专业资质与同类项目经验的设计单位,保障设计方案的合规性、先进性及适配性,契合教育类项目用电负荷特性与功能需求,在总体预算控制范围内进行设计。
2.优化设计资源配置,控制设计成本与设计变更风险,为项目一期工程后续施工环节奠定坚实技术基础,保障整体工期(25日历天)有序推进。
3.电力设计中标单位负责编制电力设计方案,并负责属地电力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
4.合同签订后和哈工大设计单位做好相关设计界面交接、容量核算、图纸优化等事项,确保后续施工顺利推进。
(二)招标范围
锦州医科大学新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电力工程设计范围:(1)1#动力中心、2#动力中心、图书馆变电所、室外箱式变电站、规划红线范围内高压线路设计;(2)红线边至主电源引自舟山变电站,备用电源引自娘娘宫变电所;(3)红线主电源至1#动力中心内。(该三个区域内分别设计出图)
(三)核心设计内容
1.配电系统设计:含10kV及以下高压线路的路径规划、型号选型、地下敷设设计、配变电所、电气设计及设备选型,采用环网供电保障供电连续性。
2.配套防护系统设计:含室外接地系统、防雷系统设计,契合校园电气安全规范,防范触电、火灾等安全风险。
3.其他设计及服务:含校园近期及远期供电规划优化(预留后期建设用电预埋),协助设计方案报批、配合图纸审图通过,施工过程技术答疑、设计变更调整、配合项目竣工验收与属地电力部门报审等全过程服务。
(四)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书,逾期未签合同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权益。
五、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按要求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六、设计成果文件
1.设计说明书、变电所平面布置图、高压线路路径图、设备布置图、接地系统图等,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八套(含电子版)。
2.设计材料表。
3.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如设计交底、技术答疑文件)等。
七、设计费用支付
设计方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校方按分期方式付款:
1.成果文件完成后,设计成果经属地主管电力部门审批通过后,设计方向校方交付成果文件的同时,校方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总金额的80%作为服务进度款。
2.工程竣工经电力主管部门、建设方、项目管理、监理单位各方验收通过及送电投运后,校方向设计方支付剩余的20%尾款,结清全部设计费;工程施工期间,设计方配合完成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对接服务至输变电工程竣工完成交付。
八、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71.0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成果(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2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应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四)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可采用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两种方式,如选择现场解密,因现场无法提供任何解密设备和网络环境,请供应商代表自行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所需插件)进行解密;如选择远程解密,亦可以安排人员准备上述设备在单位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 分钟。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解密,视为放弃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五)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在评标阶段有二次报价的环节。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七)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八)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响应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0416-3675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1房间
联系方式:024-23388491
邮箱地址:lngczbgs@126.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周东升
电 话:024-2338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