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东阳市本级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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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2027年度东阳市本级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8日 16:4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10楼开标室2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龙麟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55481274 | | 采购单位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55481274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B幢西区14楼大厅 征集人联系人:龙麟枫 征集人联系方式:0579-86691535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东阳市本级专项债券发行准备财务会计专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DYCG2026-KJ-C001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东阳市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 1 | 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并首次成功发行专项债 | 20000元/个 | | 2 | 出具加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章的财务评估报告并成功继续发行专项债 | 10000元/个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如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财政部门审批发放)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至2026年03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东阳市艺海北路388号总部中心B幢西区10楼开标室2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 (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topicId=19015&manualId=3137)自行提前学习。 (二)框架协议模块相关操作,供应商可进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251&topicId=1447)学习。 (三)质疑: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模板详见征集文件附件。供应商在线质疑投诉渠道见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ca19a7a-aa2d-4cca-a191-a5edf3bf69f8。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四)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六)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八)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东阳市范围内增加浙商银行金华分行东阳支行作为线下合作银行。 浙商银行金华东阳支行联系人:许燕 联系电话:13967983441 0579-86222992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