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Z-2026-0209-20 项目名称:雄县白洋淀旅游秩序提升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391775 最高限价(如有):7391775元 采购需求:摄像机、设备箱、监控杆、存储服务器、交换机等,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产品、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平台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供应商拨打CA客服电话4009982981,按提示办理,供应商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3、供应商打开政采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关联政采云账号→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加密形成JMBS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 4、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开标评标”→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 5、本项目属于远程异地评审。6、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7、潜在供应商对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雄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地址: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鑫义路86号),联系方式:0312-6158308。质疑联系方式同采购人信息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雄县温泉路 联系方式:0312-5811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悦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900号盛悦商务中心天鹅座1316室 联系方式:0312-593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万超 电 话:0312-5938118 八、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