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石门镇石门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1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HY-CG-20260224003 项目名称:石门镇石门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门镇石门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9,716.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门镇石门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门镇石门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28日 至 2026年03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原色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旬阳市财政局石门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旬阳县石门镇谌家院社区一组 联系方式:1366915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联系方式:151915306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莹 徐信佼 蒲世伟 电话:15191530662 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