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2-27
- 标签:中心
- 位置: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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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 11:52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姗姗、岳华、张光辉、吴昱龙、张帅(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237.375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洪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3370751 | | 采购单位 |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 85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381930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337075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3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附件4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5-33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4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2月26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范围: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服务期限:12个月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质量标准:执行《 2018 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 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A包 | 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 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街道文化宫路南3号院1号楼附1号 | 2,373,75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100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项目A包 | 二七区樱桃沟管委会、马寨镇、金水源街道、侯寨街道共42个村、社区道路(不包含村、社区内部道路)。 | 执行《 2018 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 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 12 个月 | 执行《 2018 年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案的通知》(郑精细办〔2018〕62 号)和《二七区环卫保洁管理细则(2025年修订版)》文件要求。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李姗姗、岳华、张光辉、吴昱龙、张帅(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33,476.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 85 号 | | 联系人:刘朋 | | 联系方式:1863819309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 | 联系人:于洪涛 | |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于洪涛 | |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