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CS20260101 项目名称: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审判法庭)加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7400.00元 采购需求: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楼(审判法庭)加固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09日 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供应商自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3、启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多CA互认系统。各市场主体须下载“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下载地址: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4、《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等有关电子文件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下载最近发布版本)、参阅。5、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等事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平山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平山县正义路9号 联系方式:0311-82911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富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33号 联系方式:0311-86311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峥 电 话:0311-86311011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