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26
- 标签:中心
- 位置:
-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志丹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16: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彩虹桥(双拥街111-2号)四楼华春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1月1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彩虹桥(双拥街111-2号)四楼华春公司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92116777 |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志丹县红都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79532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92116777 | | 附件: | | 附件1 | 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彩虹桥(双拥街111-2号)四楼华春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FCG-2025-048 项目名称: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低频等离子体手术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2024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不计入)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活动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彩虹桥(双拥街111-2号)四楼华春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彩虹桥(双拥街111-2号)四楼华春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彩虹桥(双拥街111-2号)四楼华春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证明文件1套(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到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彩虹桥(双拥街111-2号)四楼华春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其他补充事宜购人不予受理。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4.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人民医院 地址:志丹县红都街 联系方式:1337953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方式:1899211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芳 电话:18992116777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