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21楼 征集人联系人:陈女士 征集人联系方式:0579-84665308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磐安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审计服务、预算绩效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项目 项目编号:PACG2025-KJ-04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磐安县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至2026年01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程电子响应,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