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21-01128
二 、 项目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凯旋城
中标(成交)金额:429,000(元)
评审报价:429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发布三次公告,2025年10月30日发布第一次公告无供应商报名,2025年11月7日发布终止公告。2025年11月7日发布第二次公告有一个供应商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名,2025年11月17日发布终止公告。2025年11月19日发布第三次公告,有两个供应商报名,分别为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衡水明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审查只有葫芦岛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能够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2025年11月27日发布终止公告。 本项目依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二)款第2条)相关规定,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满足条件供应商只有一家,故本项目改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C0499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绥中县医院床位约 550 张,每年产生医疗废物约为 100 吨。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将绥中县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安全清运及处置。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地方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晶、孙志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服务类项目100万以下按照中标价1.5%收取,100万-500万按中标价0.8%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43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中县医院
地 址:绥中镇和平街西段二十七号
联系方式:0429-6179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12-3#楼E室
联系方式:0429-5716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亮
电 话:0429-57165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绥中县医院废物处理单一来源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