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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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白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0:3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2154640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78222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72154640 | | 附件: | | 附件1 | 白住建采(2025)35号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采购计划方案.pdf |
项目概况 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8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采-白河县-2025-00641 项目名称: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服务 | 2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城市体检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缴纳 6 月以上社会保障资金或免缴纳证明,负责实施过类似项目业绩,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结果以网查为准。 (8)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 联系方式:0915-7822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联系方式:135721546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13572154640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