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使用陕西CA锁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DCGDL-QT2025-191 项目名称: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7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3,825,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25,5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60日历天; 合同包2(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4,04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42,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60日历天; 合同包3(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3,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53,9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60日历天; 合同包4(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5,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15,2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60日历天;进口90日历天; 合同包5(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五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53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38,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60日历天;进口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五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书面声明: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9)承诺函: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同包2(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书面声明: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9)承诺函: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同包3(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书面声明: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9)承诺函: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同包4(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书面声明: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9)承诺函: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同包5(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公共卫生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高质量示范项目设备购置)五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现场核查);(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书面声明:投标人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9)承诺函: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使用陕西CA锁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交易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交易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使用陕西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文件上传提交;投标人需在开标前登录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大桥南 联系方式:13409113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华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园风情街D座华鼎财经 联系方式:153091117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荣荣 电话:15309111706 陕西华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