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ZD-ZFCG2025003 项目名称:婺城区安地镇饮用水涵养功能区巡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元 最高限价:5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每日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1.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予受理、答复。 (三)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按公告上述的要求为供应商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2)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http://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安地镇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5205898014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205898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北街世贸饭店东塔2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67585383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05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联系人 :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87292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峰 联系电话: 13905792828、0579-82479020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15857978811、0579-82999581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