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招标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LX25-01-063Z(H)(三次) 项目名称: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四分类垃圾桶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四分类垃圾桶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应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四分类垃圾桶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招标一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第一会议室,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请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直接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 2 层)招标一部获取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上书写获取“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分类垃圾桶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文件等相关事宜)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限定资格条件说明: (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未向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服务。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3号东仪厂院 联系方式:孙可欣 029-85255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6幢1单元2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1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婧婧、杜航、李亚男、袁歆雨、刘晶 电话:029-88489979-8106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