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和安全服务授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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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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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和安全服务授权采购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10:4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预算金额 | ¥28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记磊、王婷婷、张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3979972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1-657623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3979972 |
公告内容文档 | | 项目概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和安全服务授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193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和安全服务授权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850000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20252047-1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和安全服务授权采购项目包1 | 2400000 | 2400000 | | 2 | 豫政采(2)20252047-2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设备和安全服务授权采购项目包2 | 450000 | 450000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网络安全防火墙、安全服务授权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段 包1: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包2: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包1: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包2:服务期限:3年 (5)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现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7)包1质保期:3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履约完毕。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出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等原件,并提交前述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nsggzyjy.henan.gov.cn); | |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位置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远程开标机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4.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6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人支付。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2号 | | 联系人:崔老师 | | 联系方式:0371-6576231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 | 联系人:曹记磊、王婷婷、张驰 | | 联系方式:0371-639799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记磊、王婷婷、张驰 | | 联系方式:0371-639799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