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脸识别定位轨迹溯源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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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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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脸识别定位轨迹溯源设备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太白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太白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17:2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提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凭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预算金额 | ¥59.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29576943 | | 采购单位 | 太白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新建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49510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鑫悦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联盟社区泽周商务14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29576943 |
项目概况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脸识别定位轨迹溯源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凭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YC-2025-CS-042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脸识别定位轨迹溯源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太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脸识别定位轨迹溯源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5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596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6,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脸识别定位轨迹溯源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太白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人脸识别定位轨迹溯源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凭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 2.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5.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白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新建路6号 联系方式:0917-4951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鑫悦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联盟社区泽周商务1411室 联系方式:158295769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15829576943 陕西中鑫悦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