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航空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第七届中国天津直升机博览会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BHGJ-2025-C-06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发布来源:天津港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航空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项目概况 第七届中国天津直升机博览会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GJ-2025-C-062 项目名称:第七届中国天津直升机博览会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60 | 160 | 广告宣传服务 | 第七届中国天津直升机博览会宣传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2小时内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网络故障等因素导致查询推迟的,自网络恢复之时起2小时内)。 (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截至评审当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5日到 2025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7室 方式:本项目提供以下两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到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层1007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费,填写文件购买登记表并获取采购文件。 (2)网上获取:在本项目报名期内,发送文件费汇款凭证和文件购买登记表(公告后附,提供电子版及手写扫描版)至邮箱bhgjzb_bhxf@vip.163.com。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将通过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联系人:叶工 022-84909958。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601606028 行号:305110021221 汇款备注:C-062 文件售价:100元/套(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临港怡湾广场珠江一街55-9、55-10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临港怡湾广场珠江一街55-9、55-1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航空产业支持中心(天津滨海新区航空产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于先生 022-84906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2-84909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双娜、张洁、赵薇、王荣桢、张雪敏、董博宇、刘娜 电 话:022-8490995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滨海国际招标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