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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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区域 | 紫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 10: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预算金额 | ¥82.7343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纪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2111989 | 采购单位 |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紫阳县环城路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4422335 | 代理机构名称 |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紫阳县农业局二期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2111989 | 附件: | 附件1 | 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采购文件.pdf | 附件2 |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
项目概况 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2025-CS--2号 项目名称: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7,34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财务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76,83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6,83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审计服务 | 财务审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831.00 | 合同包2(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51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0,51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审计服务 | 工程审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512.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财务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财务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若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需提供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9、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 10、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书。 1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12、属行业特殊情况的响应供应商可由其分支机构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合同包2(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紫府路改造及西门河避灾广场工程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若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8、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提供近期网页截图。 9、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书。 1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11、属行业特殊情况的响应供应商可由其分支机构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领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响应信息。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响应供应商版)》。4、各响应供应商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5、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紫阳县环城路 联系方式:0915-4422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紫阳县农业局二期二楼 联系方式:0915-211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0915-2111989 紫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