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资金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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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资金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 行政区域 | 宝鸡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1日 17: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娜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9178994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109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4810057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久泰荣飞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09178994 |
项目概况 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资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RF2025-09-011 项目名称: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资金):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编制2019-2024年凤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年度复核评估报告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资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复核评估报告编制资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附有身份证的资格证明);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携带单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获取招标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入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县分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车站路109号 联系方式:0917-4810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久泰荣飞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蟠龙路15号院翡翠东城10幢 联系方式:18609178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 电话:18609178994 陕西久泰荣飞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