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质量发展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HTZJ2025(ZBF)-081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概况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质量发展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道12号(尚赫生产研发基地)B座6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J2025(ZBF)-0812 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质量发展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94万元 最高限价:79.9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79.94 | 79.94 | 其他服务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实际需求,需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质量发展工作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8.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类型,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到 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道12号(尚赫生产研发基地)B座608 方式:推荐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致电180 0202 0382):(1)请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名称:华泰中金(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账号:2078304339000159),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TZJ2025(ZBF)-0812 标书款+单位名称”(注:银行账户名称中的括号须用全角输入,占一个字符)。(2)完成上述步骤(1)后,进入“https://tender.tendermaster.cn/supplierEntry?projectid=177”网址或微信小程序“标里标外招标助手”(点击购买标书,输入代理机构名称后,选择本次招标项目),完成信息填写并进行提交,通过审核后视为报名成功。(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至我司(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道12号(尚赫生产研发基地)B座608)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泰中金(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道12号(尚赫生产研发基地)B座608)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泰中金(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道12号(尚赫生产研发基地)B座6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联系方式:23520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泰中金(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海泰南道12号(尚赫生产研发基地)B座608 联系方式:180 0202 0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志超 电 话:180 0202 0382 华泰中金(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