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农业农村局泾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洒水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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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泾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洒水车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区域 | 泾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 11:3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09: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期以内(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4:00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4层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116.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许智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29044637 | 采购单位 | 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泾阳县华尔街北口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91980713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峰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12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29044637 |
项目概况 泾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洒水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期以内(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3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XH-2025-09-03 项目名称:泾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洒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洒水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洒水车 | 1160000 | 8(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0,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洒水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洒水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以采购需代理机构现场网查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期以内(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4层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4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泾阳县华尔街北口 联系方式:18691980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峰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金桥三路41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号楼1202室 联系方式:18229044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智 电话:18229044637 陕西中峰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