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5年医疗设备第三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318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设备第三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71,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采购包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采购包2: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采购包3: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采购包4: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采购包5: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采购包6: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采购包7: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采购包8: (1)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医疗器械】;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1.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多证合一”查看营业执照扫描件;2.对医疗器械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分类或不纳入管理的政策依据的,按最新政策提供政策依据或相关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编号:51050025210200006538[2025]00320 2、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附件。 3、监督管理部门:泸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0-2282871;0830-3101562;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5、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泸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6栋信息楼210 联系方式:0830-227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904 联系方式:0830-37060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丹、陈敏、任松华 电话:0830-370607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08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