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技术指导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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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技术指导服务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6日 15: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6日 10:00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 预算金额 | ¥4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冯炜贺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2153353 | 采购单位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水经济开发区南明路768号双招双引大楼中心三楼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8-2600727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8-2153353 |
项目概况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技术指导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5203号 项目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技术指导服务 预算金额(元):4400000 最高限价(元):4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技术指导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综合技术指导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次采购内容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 ②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 7.在线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6)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投标人注册页面); 8. 其他事项: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 gov.cn/; 2)联系邮箱:784686956@qq.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南明路768号双招双引大楼中心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00727 质疑联系人:蓝勇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3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0578-2172379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炜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53353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14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部 地 址:丽水市绿谷大道23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陈红梅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00138 33110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