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SP-韩城市-2025-00064 项目名称: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70,481.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2: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3: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采购包4: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养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2(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3(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合同包4(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2(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3(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合同包4(陕西省韩城市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九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没有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声明函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各标段招标范围: 2、合同履约期限:采购包1~采购包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月底完成。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如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韩城市林业局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政府1号楼四楼东 联系方式:0913-5211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月照花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D打印产业培育基地东北角办公楼112室 联系方式:182204098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景莹 电话:18220409893 陕西月照花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